努力抓好青少年道德教育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陆 昊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10年以来,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深入贯彻中央《纲要》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道德教育工作。
通过“我与祖国共奋进”等导向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发了广大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通过在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开展“青年五四奖章”、“十大杰出青年”、优秀共青团员、“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少先队员”等评选表彰活动,宣传了一大批活跃在青少年身边的可亲、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通过希望工程、青年文明号、少年儿童“手拉手”、保护母亲河等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特别是通过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弘扬了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平等友爱、诚信和谐的社会风尚。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等工作中,在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在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重大赛会活动中,青年志愿者不辞辛劳,不怕艰苦,默默奉献,向全世界展示了当代中国青年的良好精神状态和道德风貌,也从一个侧面展现出全党全社会对青少年一代进行道德教育取得的重要成果。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用各种方式动员青少年学习道德模范,不断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努力做好青少年道德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在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的同时,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很难设想一个不爱父母的人会爱他人、爱人民,一个不爱家乡的人会爱祖国、爱社会。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观念的同时,下功夫对青少年进行正直、善良、爱心等基本道德规范的灌输,强化青少年从小树立真善美的基本道德追求,并对触犯基本道德底线的行为给予最严厉的社会谴责以及必要的经济和法律制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少年在涉及基本道德底线的问题上是非鲜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改变人的行为的因素主要有三条:一是信仰,二是利益,三是感情。我们尊重合理的利益,但一个社会还应实现信仰、利益与感情三者的合理平衡,而不能唯物质化、唯利益化。所以,要引导青少年既尊重物质财富创造和合理利益,又要保持精神追求和人与人之间最朴素的感情,在多元价值并存的背景下,努力强化社会道德的基本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