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日起,本市将启动医保付费制度改革,实施按病种付费。北医三院、人民医院、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宣武医院和天坛医院成为首批试点,108个常见病组列入按病种付费项目。本市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借鉴国际经验推行按病种分组付费的地区。
按病种付费是指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予以定额付费。定额标准为上一年同一病组的社会平均医疗费用。患者实际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参保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个人负担的部分。超过定额以上部分,患者个人不用负担。
本市从2004年开始启动按病种分组付费研究工作。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实现了本土化的650个病种分组方案。此次在6家医院试点,从650个病组中选取了医疗费用比较接近、病例数量相对集中的108个病组作为试点范围。J205
政策解读——
为什么推行按病种付费
乙类药全额纳入报销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实行按病种分组付费后,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不再区分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均按甲类药品纳入报销范围。使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诊疗项目,也不再区分甲、乙类,均按甲类项目纳入报销范围。而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都要先由个人负担一部分费用之后才能纳入报销。这样一来,患者就可省下这部分原本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
比如,阿莫西林颗粒剂、藿香正气软胶囊等582种乙类药,按医保现行规定患者需在纳入报销前个人先行负担10%的费用,但实行按病种分组付费后,不再先行支付10%的费用,均按照甲类药全额纳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