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席会议机制组织的评估情况,我们完全可以负责任地说,《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良好。总体上看,到2010年底,《行动计划》规定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实施,预定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各项指标均已完成。其中有约35%的约束性指标、50%以上的涉民生指标超额或提前完成。《行动计划》得到了全面落实。在《行动计划》规定的任务之外,中国政府在各领域、各方面还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制订实施《行动计划》,全国人民的人权意识显著提高,总体生活伴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得到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更加有效,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全国各领域人权保障的总体水平在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上全面推进。《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09—2010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最困难的两年,是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给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对人民生活和人权保障构成严重威胁的两年,也是我国重大自然灾害频发,抗灾救援和灾后重建任务十分艰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面临巨大挑战的两年。中国政府坚持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和重大自然灾害的严峻挑战、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与落实《行动计划》、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将保障人权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结合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确保了《行动计划》关于人权事业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