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十二五”时期农村水利发展十大目标

作者:姚润丰、晏国政 来源:新华网
2011-03-29 07:24:28

——净增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实施,确保“十二五”期间净增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在三江平原地区建设沿江沿湖水源工程和灌区工程,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在长江流域适当配套兴建一批水库灌区,尽快发挥灌溉效益。在黄淮海地区加快南水北调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建设,通过水源置换退还挤占的农业用水,恢复部分有效灌溉面积。在西北地区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积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在西南盆地、平坝水源条件丰沛地区,结合新建水源工程配套发展一批中小灌区。

——大力开展冬春水利建设。大力加强田间工程、涵闸、泵站等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和灌溉设施维护,修复水毁、灾损工程,确保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保障措施不断优化,综合效益不断提高。

——2020年全国山丘区补充灌溉面积达到3亿亩左右。实施山丘区小型农水设施恢复抢救工程,对已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清淤扩容、整修加固、除险增效。加快山丘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集雨节灌。合理利用雨水、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力争到2020年全国山丘区补充灌溉面积达到3亿亩左右。

——全面实施全国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优先安排粮食主产区,重点支持东北易涝地区、黄河上中游沿黄高扬程大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争取到2013年基本完成全国251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抓紧做好中型泵站现状调查及更新改造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适时启动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