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9日电(记者赵宇飞)重庆市近日公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首批选择50个病种试点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在基层首诊,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根据《意见》,重庆首批选择急性肠炎、小儿支气管炎、慢性胃炎等50种常见病种在基层医疗机构试点首诊制度。重庆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情况可能会适时扩大试点病种范围,基层医疗机构和二、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将实现有序的双向转诊,如果基层医疗机构没有诊疗条件,要及时将患者转移到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同时,为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在二、三级医院治疗情况稳定后,条件允许的患者也会被转到有诊疗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当然,急危重症患者、儿童疾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治疗。
根据《意见》,到2017年,区县区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二、三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次达到其住院人次的10%以上。到2020年,初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
《意见》提出,重庆的分级诊疗制度还将推行按病种付费,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即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同时,在执行药品零差率的前提下,重庆将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基本药物目录外的医保药品,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此外,上级医疗机构要在挂号、检查、住院等方面为转诊患者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逐年增加基层医疗机构转诊预约号源,到2017年不低于20%,转诊和预约挂号的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为在基层首诊的患者免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