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公务员诚信量化考核标准,将具体情况以加减分形式进行考核,建立诚信档案,监督记录公务员的失信行为,最后成绩与奖惩、晋级相挂钩。(人民网8月25日)
诚信纳入量化考核,此标准的出台给了我国广大公务员一个明确的导向,考核标准事无巨细,条理清晰,目的明确,给公务员这个岗位,确定了严明的纪律与规则,同时也给大众一个可利用的监督平台,也更利于公务员岗位的良好发展。笔者认为,诚信量化考核固然是好,但落实的关键还在诚信能不能“掷地有声”。
笔者看来,这套考核标准的出台出发点是非常好的,但如何让诚信这种具有很大隐匿性的标准得到很好的监督,是摆在标准制定者眼前的一道难题。若量化考核标准不能得到落实,那考核标准出台的实际作用将大打折扣,甚至有沦为一纸空文的风险。监督举报重在证据,此考核标准虽是细致入微,但实施起来还有一定难度,相关人士仍需在“落实”两个字上下功夫。
再者,有减分的考核标准,也有加分的考核标准,这让笔者不禁联想到在考核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个别公务员减分过多,会不会利用加分的标准,来帮助自己扳回减分部分所超额的分数?这样一来,不仅没有起到好的约束作用,反而激化更多的肆无忌惮,抱着“没关系,还有回分的办法,不用担心”这类的错误思想,更容易导致一些违规行为的发生。这一点亦需注意。
“文明家庭”、“文明市民”、“道德模范”评奖加分一项,到底靠不靠谱呢?分析一下,在投票方式中,不外乎就两种形式,一类是网络平台投票,一类是纸质报刊类投票。这两种方式,众所周知,都有漏洞可以钻。如果实行了这一条,不难想象长久的“拉票战”、“抢票战”就要生动的展开了,因此又容易将考核的实际作用扭曲,这亦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们好像一直在试图寻找一种,科学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但无论多么严格,多么细致,多么具体,总会有“有心人”钻制度的“空子”。因此在制定制度法规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注重落实,让好政策“掷地有声”,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发生,把牢制度“笼子”,注重标本兼治,两手齐抓,才能起到真正的管理约束效果,还有提高公务员自身修养,提高自身“抵抗力”,以抑制这些陋习的发生。(孙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