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措施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作者:马晓澄 来源:新华网
2014-08-19 16:44:10

  新华网广州8月19日电(记者马晓澄)由于农村集体经济问题频发,广州市近日出台《关于规范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若干意见》,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健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权利义务,确保民主监督到位,完善资产和财务管理等。

  到2013年底,广州全市村、组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数为12130个。村、组两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1197亿元,总收入162亿元。不过,农村集体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新问题,如组织建设不健全、成员权利义务不明确、民主管理不到位、资产和财务管理不完善等。

  《意见》规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公示5日,并形成书面记录妥善存档;重大事项或主要经营活动的合同,应在未正式决定、签订之前将主要事项公示7日。

  《意见》明确,社委会(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事会)和成员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委会(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事会)和成员代表任期届满要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随意指定、委派或者撤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委会(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事会)成员和成员代表。

  《意见》要求,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实行经常性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使用、干部的任期和离任等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