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绿的青菜、青绿中已透出丁点黄的小南瓜、竹竿扎起的篱笆上还爬着一根根丝瓜……
这些年,越来越多的都市人喜欢上荷锄躬耕的生活。不少人在上海的小区公共绿地中圈块地、种上菜,为自己搞出了一个“开心农场”。
看着绿地里的蔬果长势喜人,种菜“发烧友”们喜不自禁,但对此心有不快的社区居民也不少:把绿地变成菜地,小家的瓜果飘香,损害了公众的绿化环境。
对于此类现象,物业陷入了困境。由于没有强制执法权,物业只能劝说教育,整治菜园收效甚微。
小区种菜之风渐长
今年春节后,上海市杨浦区同济新村居民范阿婆便在自家门前,用篱笆隔出了10平方米左右的菜地,种上了茄子、土豆、毛豆等近10种蔬菜。范阿婆说,她种菜不卖钱,也不为省钱,主要是打发时间,增添生活乐趣。
而该小区里一位老伯种菜,则是为了吃得放心。“我自己种的菜不喷农药,最多用淘米水洒洒,吃着放心。”这位老伯住在一楼,大门一开,便是自家圈起的菜地。
小区居民透露,小区内圈地种菜的现象非常普遍。“6层楼的新公房门口的绿化规划较好,居民不敢擅自破坏;而两层楼的老公房有前后门,附近都是公共绿地,长时间无人管,现在几乎都被居民用来种菜。”
浦东周浦镇中城苑因地处城郊,居民毁绿种菜已有段历史,小有规模的菜地还不止一两处。记者在小区居民的带领下,来到比较集中的126号101室的后院附近,只见原本四五百平方米的绿化地里已被种上了空心菜,丝瓜,鸡毛菜等各色蔬菜。据居民反映,这些菜地都是一些居民闲来无事,今天你家刨一块地种一片,明天另一家跟风也刨一块地。
在走访调查中,记者发现,近几年,在公共绿地中就地“取材”开垦真实版的“开心农场”的现象,在申城的不少小区陆续出现,种菜之风越来越红火:徐汇区一小区,一年之内就新增了10户“菜农”。在中远两湾城、滨江小区、丽水馨庭等小区内也都有不少种菜“发烧友”,有小区业主甚至还养上了鸡鸭,完全一派田园风光。淞南新村的绿地里,不时可见用篱笆围起的一个个“小菜园”,偶尔还能见到鸡鸭的身影。何家宅小区里一幢老公房前,有人在绿地中圈起了一块“自留地”。这块“自留地”显然有人常常打理,不仅土壤比周边来得松软,里面还种着茄子、青菜和葱,俨然就是一个“私家菜园”。
从比例分布上来看,都市“菜农”大都集中在老公房和商品房小区,其中郊区和居民集中的大型社区内较为普遍。
毁绿种菜涉嫌侵权
记者在同济新村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有人对公共绿地种菜表示支持,但也有部分居民认为,公共绿地为小区居民共同拥有,现在被圈地种菜,损害了其他居民的利益。“你也圈,他也圈,照这样下去,所有人都改造公共绿地,用作自用,岂不乱了套?”
除了侵占公共绿地外,肥料和水源问题也成为“菜农”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家在闵行区的施先生住在底楼,常在自家花园里闻到一股恶臭。经一番调查,他发现恶臭的来源是邻居给院内的黄瓜等蔬菜施的肥。“我那位邻居家的院子里放着一个痰盂,里边盛满了粪便,她常用痰盂里的污物给蔬菜施肥。”
家住中原路的李先生抱怨,邻居自从投身种菜后热情高涨,不仅浇水,还要施肥。随着天气转热,招揽蚊蝇不说,空气里还常常弥漫着一股浓浓的异味,熏得大家连窗都不敢开。
诗林小区曾有一些业主为方便浇灌“菜园”,竟挖井取水。而在浦东大华锦绣华城小区内,有业主曾为浇灌自家的小菜园,来了个舍近求远的方法:用一条几十米长的塑料软水管,接通小区公共用水,在小区内跨越道路和绿地,进行远程接水。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胡守钧认为,只有合理分享小区里的公共资源,才能实现整个社区的和谐共生,“毁绿种菜的行为,损害的是小区业主的整体利益,不可取”。
上海律师宋安成表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在公共绿地种菜,侵害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物业整治困难重重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文要求,禁止占用或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同设备、公共设施或移装共用设备。
同济新村物业陈经理表示,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属于公共设施,不允许擅自圈地种菜。然而具体治理时,居委会和物业却遇到了重重障碍。
今年4月下旬,同济新村的居委会、物业、业委会全部出动,整改了小区内主要道路旁的20余处菜地。“补种植被时,工作人员遭到了部分居民的谩骂和阻挠。”
此外,小区内的一些居民很早便居住在此,他们坚持认为种菜是在自家院子内,物业公司无权干涉。最为尴尬的是,从2011年起,同济新村的物业公司的功能便从管理转变为服务,没有强制执法权。如果遇到种菜居民不愿整改,他们只能向区房管局反映。
“房管部门实地现场认定,待他们下整改通知书后,我们物业才能介入,铲除菜地,恢复原貌。”陈经理说,这个过程较为漫长,而小区内“圈地种菜”的现象严重,“想要把小区的所有菜地恢复绿地原貌,实在是困难重重”。
上海律师张寅分析,小区绿地属于小区业主共有,个人不能占有使用。将小区绿地变成私人菜地,侵犯了其他业主对公共绿地的权利。因此,业委会可以要求种菜人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若种菜人拒绝,业委会可以到法院起诉。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也对此表示认同。“小区居民自治不能跨越法律的鸿沟。强制执法的主体不应该是小区物业,应由执法部门如城管等出面干预比较有效”。
复旦大学社会学家顾晓鸣认为,尽管公共绿地种菜涉及对其他业主的侵权,但是社区管理部门可以借此现象,多考虑一下小区居民对田园生活的向往需求,并结合到基层管理当中。
一些专家也建议,小区公共绿地的菜地式绿化种植可以让居民参与认养,真正将种菜“合法化”,满足市民对城市田园生活的向往。(记者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