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执联动护底线 为民挽损显威能
--鹿泉区司法局践行为民宗旨,复执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纪实
法治是民生之基,执行是正义之盾。切实做好执行复执工作、深化多方联动协作,是破解执行难题、守住司法底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键抓手。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司法局通过对个案的监督纠错,对辖区行政执法工作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坚持法治为民,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规范自由裁量权,落实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转变简单化、机械化执法模式,用心用情妥善化解行政矛盾,减少群众诉累,以高质量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每一件执法、复议案件之中,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守法治底线,维护法律严肃性
张某是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活动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水泥,案件查实违法获利仅600元,但假冒水泥属于劣质建筑材料,存在一定质量安全隐患,同时扰乱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与市场经营秩序,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惩戒,不能不予处罚。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商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张某作出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某认为处罚数额过高,超出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存在罚过不当问题,不服该行政处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厚植为民情怀,充分考量群众客观实际
鹿泉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案件受理后,没有简单书面审卷、机械套用法律条文,第一时间启动复执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复议办案人员、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案件开展全面、细致的联合复核研判。全面核查案件全部证据材料,逐一厘清违法事实、主观过错、危害后果、涉案货值、违法所得、当事人经营状况、是否属于初次违法、案件调查过程配合程度等全部裁量情节,在严格依法的基础上,跳出机械执法思维,杜绝“唯法条、唯数额”。经核查,当事人经营规模小、收益微薄,违法所得仅有600元,违法情节较轻,系初次违法,能够积极配合执法调查,认错态度较好,且家庭确实困难,老人和爱人长期有病,没有劳动能力,高额罚款会直接超出其承受能力,极易造成经营难以为继,甚至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依托复执联动,规范行政执法裁量
鹿泉区司法局复议监督坚持换位思考,把群众诉求放在心上,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充分发挥协同研判、争议前置化解的功能,搭建复议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常态化沟通渠道。通过联合阅卷、案情会商、法理研讨,共同检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规范,推动执法部门反思裁量适用,引导行政执法从“机械办案”向“法理情统筹”转变,以复议监督践行为民宗旨,依托复执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经多轮会商研讨、释法沟通,执法单位充分听取复议审查和执法监督意见,认同裁量尺度需要结合个案实际予以调整,综合全部案件情节,将原处罚罚款13万元变更为罚款3万元。当事人对调整后的处罚结果认可、服气,自愿息诉罢争,这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王昭 李广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