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绿色养殖 筑牢山区生态屏障
--涞源县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贯暨
依法治污提升行动养殖行业专项普法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实施,压实畜禽养殖主体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统筹山区生态保护与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组织全县180家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及重点散养片区在玖兴农牧(涞源)有限公司开展养殖行业专项普法。
涞源县地处太行山区,生态区位特殊,是水源涵养重点区域,水土保持、源头水环境保护任务繁重。畜禽养殖作为我县乡村振兴重要富民产业,也是农村面源污染重点管控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 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法典整合优化原有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条款,针对畜禽养殖选址管控、粪污收集贮存、资源化利用、废弃物管理、违法惩戒作出系统性刚性规定,为山区养殖行业划定清晰法治底线。
本次普法宣讲坚持 “法条解读 + 以案释法 + 技术指导” 三位一体,宣讲人员立足涞源山区养殖实际,重点解读法典中畜禽养殖相关核心条款,围绕禁养区管控、粪污 “防雨、防渗、防溢流” 三防设施建设、粪肥还田土地消纳匹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台账资料留存、排污许可登记等高频要点进行细致讲解,厘清养殖全过程环保法定责任。结合县域近年来查处的粪污露天堆放、跑冒滴漏等典型案例,直观剖析违法行为对应的处罚标准、生态损害赔偿相关要求,讲清 “什么不能做、怎么做才合规”,破除养殖户 “重养殖收益、轻污染治理”的传统观念。
活动现场向参会养殖主体发放生态环境法典精简读本、养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合规管理指引、养殖行业环保明白纸,针对养殖户提出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臭气管控、设施改造等现实难题开展答疑指导,引导各养殖场对照法典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补齐治污设施短板,规范日常运维管理,优先推行种养循环模式,依托本地秸秆资源优势,实现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
参会养殖负责人纷纷表示,本次普法内容贴合山区养殖实际,对法典新规、法律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后续将严格对照环保要求落实整改,自觉守法经营,主动做好粪污管控,守住生态底线。
下一步,涞源县将持续以依法治污提升行动为抓手,坚持执法与帮扶并重,常态化开展送法下乡、入户帮扶、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养殖行业普法宣传力度,推动《生态环境法典》各项规定落地生根,引导全县畜禽养殖行业走绿色循环发展之路,守护涞源绿水青山,实现生态保护与养殖增收双赢,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