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凌晨4点03分,富蕴县公安局库额尔齐斯镇派出所西区巡逻二组开展夜间徒步巡逻,行至绿园小区二号楼门前时,发现号牌为新H·T60**的车辆车门没有上锁。
队员当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在车内发现93元现金。考虑到车辆无人看管,极易引发财物被盗问题,巡逻人员对现金做好清点登记,带回警务站妥善保管,并且及时联系上车主,告知车辆情况,通知其次日上午到站领取。
第二天车主来到警务站,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将现金全部交还车主。民警现场提醒车主,停放车辆后务必检查锁好门窗,不要在车内存放财物,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
财物勿留车
7月13日凌晨3时23分,富蕴县公安局库额尔齐斯镇派出所西区巡逻二组,在富临水岸小区高层路段开展徒步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新A·JQ***的轿车车门未锁。
民辅警随即上前查看,发现车内放有现金3625元,车辆无人看管,极易发生财物被盗的情况。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巡逻队员当场清点钱款并做好登记,将现金带回警务站妥善存放,第一时间联系该车车主,告知车辆疏漏情况,通知其第二天前往警务站办理领取手续。
次日上午,车主来到警务站,经身份、车辆信息核对无误后,民警把3625元现金完整交还到车主手中。同时民警提醒车主,停放车辆后一定要检查车门、车窗是否锁闭,不要在车内放置钱款、贵重物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避免财物遭受损失。
下一步,富蕴公安将持续加大居民区凌晨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处置各类安全隐患,用细致的巡逻工作守护辖区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