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构建“三双”评查机制 以闭环管理促案件质效全面提升

来源:中国山东网    2025-12-1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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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滨州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坚持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检验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核心抓手,创建“三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共组织评查12次,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以“双查互促”贯通事中事后监管,全流程管控案件质量

构建案件质量“自查”与“评查”双向赋能、梯次递进的监管链条。一方面,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检验各部门、各承办人自查工作成效的“试金石”。通过系统性评查,客观评估自查工作的真实性、深度和广度,有效传导压力,督促各业务部门及案件承办人将自查要求落到实处,确保自查不走过场,实现自查环节的全员、全程、全覆盖。另一方面,注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和深度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和趋势研判,为评查工作精准聚焦风险点、薄弱点提供靶向参考,提升了评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自查未能发现、但评查指出的问题,则作为督促整改的重要线索。有效改变了自查与评查“两张皮”的现象,形成“自查—评查—反馈—改进—验证”的管理闭环,将质量监管责任压力有效传导至办案一线,确保了案件质量的源头管控。

以“双员评查”凝聚内外监督合力,多元视角评查案件质效

为增强评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探索实施“双员评查”模式,邀请人民监督员与院内评查员共同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一是人民监督员以“监督员”身份介入,对我院自行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关注评查程序的规范性、评查标准的统一性以及问题认定的客观公正性,并对后续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评查结果得到有效运用。二是人民监督员以“评查员”身份直接参与评查。对于具备律师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侧重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专业角度对案件进行审阅评判;对于其他领域的人民监督员,则充分发挥其来自社会各界的优势,侧重从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体现等维度提出评价意见。“双员评查”有效整合了内部专业审查与外部社会评价,丰富了评查维度,提升了评查结论的全面性和说服力。

以“双向启动”驱动质效闭环治理,全方位提升办案质效

打破业务数据分析与案件质量评查之间的壁垒,建立了“双向启动”联动机制,推动二者深度融合、相互赋能。一是“从数据到评查”,即当办案质效数据出现异常波动、偏离常态或提示可能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时,同步启动专项案件质量评查。通过评查深入剖析数据异常背后的具体案件原因、办案环节问题及制度机制漏洞,形成“数据预警—评查深挖—综合研判—精准施策”的分析报告,为业务指导和管理决策提供坚实支撑。二是“从评查到数据”,即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某类问题反复出现、某种办案瑕疵具有一定普遍性时,及时启动相关的业务数据专项分析,从宏观上审视该类问题的发生频率、分布领域、变化趋势,评估其对整体办案质效的影响,从而由点及面,推动系统性、源头性治理。

通讯员 杨长生 吴慧芸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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