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发挥“四维同步”思维效能,扎实推进“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评议行动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发挥“四维同步”思维效能,扎实推进“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评议行动

来源:日照新闻网 2025-07-16 11:33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今年来,滨州市滨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扎实推进“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通过大规模、深层次、常态化的“庭上练兵+庭下研讨”行动,有效激活了公诉队伍内生动力,指控证明犯罪与诉讼监督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蓝图式”规范,是活动推进的前提。基于这一理念,该院以构建“全链条”运行机制为切入点,将“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列入部门重点工作,制发活动方案,明确了目标要求、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及考核标准,健全了机制保障;配套出台《出庭观摩实施细则》《庭审评议工作规范》《优秀公诉庭评选办法》等制度文件,对观摩案件、评议流程、评议内容、结果运用等环节进行规范,明确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步激活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作用,形成“观摩-评议-反馈-提升”的闭环管理体系。今年,全院累计组织观摩庭10余场,实现了检察官听庭“全覆盖”。

“实战化”导向,是提升活动质效的强力引领。在活动推进中,该院聚焦核心能力,着力打造“沉浸式”实训平台。精选“观摩庭”,重点选取不认罪认罚案件以及新型、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以及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认罪认罚案件组织观摩,确保观摩对象覆盖多样化,为评议提供丰富样本。推行“多维立体”观摩模式,组织新入职人员、青年检察官全程旁听,学习庭审规范流程与基础技能,打造“全景式”观摩平台。针对言辞证据审查运用、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精准化等特定疑难问题,组织相关领域检察官、办案组进行专项观摩,实现“靶向式”观摩。打破单位壁垒,邀请法官、律师同步观摩,促进经验交流与思维碰撞,构建“交叉式”观摩。强化庭前准备与庭后复盘环节,在庭前观摩人员需查阅起诉书、主要证据目录,了解案件焦点;在庭后参加集体评议,结合观摩感受发表庭审总结,出庭人员就庭审表现进行自我剖析,进一步提升实战效力。

“碰撞式”研讨,是巩固活动成效的关键环节。该院坚持以深化评议研讨为根本,不断激发“群策型”智慧碰撞。在规范评议流程上,坚持“一案一评议”机制,在观摩结束后的本周时间段,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集观摩人员、承办人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前发放《评议表》,设定量化指标与开放式问题。在研讨中坚持“三真”原则,聚焦具体问题,既充分肯定临场应变出色、法理阐释透彻、举证体系严密等亮点,更直指短板不足,实现“真评”预期目标。鼓励“深度交流”式探讨模式,围绕争议焦点处理、法律适用分歧、策略选择得失等热点话题展开辩论,深挖问题根源,实现“真议”。与此同时,由资深检察官、业务骨干现场分享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形成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的浓厚氛围,实现“真帮”。在成果转化上,由专人汇总形成《书面反馈书》,点明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给承办检察官,督促其在后续案件办理或出庭中予以落实改进,并形成工作提示,实现研讨成果共享。

“创新型”赋能,是推动活动长效化的关键要素。该院坚持创新驱动赋能,着力拓展“长效化”提升路径。将活动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作为青年公诉干警培养的“练兵场”和“加速器”;推行“导师观摩制”,为青年公诉干警配备资深导师,进行“一对一”跟踪观摩评议。同时,将评议结果与评优推优有机结合、与质量评查紧密衔接;对评议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点内容。该院还充分盘活活动阶段性成果,在部门集中学习优秀庭审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制度机制完善。针对评议中集中反映的类案证据标准、量刑建议精准化等共性难点,及时组织专题调研,促进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通讯员 魏铭 报道

免责声明:该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新闻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责任编辑:黄凌睿】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