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飞)4月23日,魏家峁派出所民警辅警在辖区走访返回途中,突遇一只棕灰色动物从山坡滚落。民警立即停车查看,发现这只形似小鹿的动物见到人类后惊慌挣扎却无法站立,疑似腿部受伤。
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民警迅速联系当地林业部门,经辨认此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野生狍子。随后,民警协助专业人员对狍子实施保护性转移。目前,该狍子已被送往鄂尔多斯市野生动物园接受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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狍子(学名:Capreolus pygargus):体长约1.2米,重约30千克,有着细长颈部及大眼睛,大耳朵。无獠牙,后肢略长于前肢,尾短,雄狍有角,雌狍无角,雄性长角只分三个叉。狍身草黄色,尾根下有白毛,尾巴仅2-3厘米,狍爱成对活动,过冬雄狍与二、三只雌狍及幼狍在一起。
食草动物。生活于中国东北、西北、华北和内蒙古等地的小山坡稀疏的树林中。是东北地区常见的野生动物之一。狍子经济价值较高,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近年来
随着准格尔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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