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投资专委会主任委员 梁颖宇
深耕医药产业投资多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投资专委会主任委员梁颖宇谙熟生物医药产业,并时刻关注着国内外资本市场投融资动向。在她看来,创新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要关注创新药本身的研发技术创新,还要重视创新药企业融资、税收、人才引进,以及产业生态优化等方面的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梁颖宇一方面围绕构建创新药全链条支持体系建言,另一方面对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备案管理提出优化建议。
构建创新药全链条支持体系
近年来,我国临床试验、产品研发管线、创新药对外授权交易、上市新药数量呈现快速增长,形成了从“中国新”到“全球新”的研发格局,这标志着我国已成为全球医药创新的高地。
梁颖宇关注到,很多创新药仍面临“从研发到市场”的转化瓶颈。近年来,国家持续优化审评审批,通过医保谈判加速创新药准入,但创新药支付和医院准入仍有障碍,需要进一步解决影响患者可及性与药企合理研发回报的限制,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
梁颖宇表示,这需要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打通“最后一公里”,让患者用得上、用得起创新药。
她建议,依托“双通道”管理机制打造商保创新支付生态,对临床急需但定价超医保基准的创新药械,探索建立专项支付通道并配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风险共担型”支付模式,采取医保预付+商保绩效结算的组合方案,同步建立药械货款周转保障基金;重构医疗机构准入机制,对相关药品实施药事会动态审评豁免,在DRG/DIP分组中设立创新药械补偿系数;建设国家级真实世界研究平台,依托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多中心循证研究,构建基于临床价值的动态准入评审体系。
“在宏观层面上,在国家层级建立机制,协调政策、投入资源,对外开放、对内扶持,支持创新药企业的商业化成功。”梁颖宇说。
优化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机制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点题“创新药”,梁颖宇充分感受到国家对创新药产业的重视和支持。
医药企业持续创新研发需要内生动力,也离不开资本助力。梁颖宇认为,应以更大力度为企业提供政策红利,让药企敢研发、让资本敢投入,推动生物医药行业迈入“高投入—高回报—高投入”的正向循环。
针对创新药产业生态建设,梁颖宇呼吁,构建多维度激励政策框架,建议通过“支付—定价—准入联调机制”破除创新药市场壁垒,试点临床急需品种附条件支付通道并匹配研发投入递延抵扣政策;建立创新药专利审查绿色通道与市场独占期弹性制度,同步完善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动态价格管理模型;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设立生物医药专项融资通道,实施研发阶段全链条税收优惠及海外人才个税返还计划;推动“政-产-医-险”协同创新,构建覆盖创新药械上市前后的全周期支持体系。
目前,我国新药研发企业在ADC、双抗等前沿技术领域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创新来源,研发管线的商业价值得到国际市场认可,其中有不少成为跨国收购与合作标的。“从产业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这样尽管能够较快回收研发成本、支撑企业发展,但也将很大一部分市场让给了他人,难以扩大中国原创新药的商业价值和国际影响力。”梁颖宇说。
梁颖宇认为,香港在生物医药创新浪潮中可担当“战略枢纽”与“价值放大器”双重角色。她建议,依托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造生物医药多元化资本运作平台,通过港股18A与SPAC等机制为创新药企提供全周期融资支持;发挥制度优势构建符合国际标准的监管框架,形成自由流动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强化跨境知识产权管理、国际临床数据互认及合规运营体系建设,为药械全球化布局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深度参与“健康中国2030”战略,搭建大湾区生物医药全要素支撑体系,通过建设跨境研发数据合规框架与伦理互审机制,构筑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产业协同创新走廊。
随着港股市场流动性及吸引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科技创新企业或细分产业龙头赴港上市。
如何促进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监管效能提升?梁颖宇建议,构建备案信息全景披露体系,通过动态更新备案审核标准指引、设立“拟上市企业案例库”线上平台,形成全流程阳光化操作范式;推动建立“跨境上市监管联席办公室”常设机构,实施“监管结果互认机制”与“数字沙盒机制”,开发穿透式数据验证系统降低跨境监管套利空间;同步优化“绿色通道”企业遴选标准,对战略性生物医药企业实施申报材料预审辅导机制;打造“上市服务全周期支持体系”,整合港交所上市部、中资投行及内地监管部门资源,为企业提供从合规咨询到上市后监管衔接的一站式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