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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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王书武

本院受理(2024)闽0181民初13647号原告福建省祥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书武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三个规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3月5日9时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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