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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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福建希尔顿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建研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希尔顿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闽0111民初56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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