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教育宣传月|高管讲消保 以案说险之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金融教育宣传月|高管讲消保 以案说险之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来源:鲁网 2024-09-27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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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加大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宣传的号召,招商信诺人寿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信诺广东分公司”)组织全体高管,积极向金融消费者普及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专业知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招商信诺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杨波强调,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向金融机构提出请求赔偿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案例简介 】

客户L女士2010年3月在某保险公司为其本人投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该保险包含身故、重疾等保障。2023年10月1日,L女士被确诊为肺癌,10月20日,L女士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理赔,理赔人员收集和审核完整资料后,为L女士申请重疾绿色通道,L女士20万理赔金当日到账,有效缓解了L女士治理过程中的经济压力。L女士真切体会到保险保障的功能,对保险公司快速、高效理赔服务高度赞扬。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做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的工作要求,保险公司应多措并举加快理赔时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审核完整资料后,为L女士申请重疾绿色通道,20万理赔金额当日到账,切实履行保险责任,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

【风险提示】

1.高效、快速理赔服务

保险公司在理赔业务处理过程中,对于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完整的案件,简化理赔申请手续和流程,畅通理赔服务通道,建立高效、专业、合规、快速、温暖的理赔服务,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更好的保护客户的依法求偿权。

2.消费者出险后,及时报案,更好的维护自身依法求偿权利

投保人、被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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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程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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