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泽伟)昨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介绍,本市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230余万辆、国五及以上车辆占比超70%,车型结构全国最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方案》要求,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环境保护法法律制度措施落地、落实、落责。据介绍,本次检查重点包括,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年度环境报告、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生态保护补偿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等情况。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公众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
在昨日的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介绍,本市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21年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63.1%;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总断面的75%以上,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保持全国省级地区最优;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连续七年持续改善。本市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边界,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年处理能力达43.4万吨,基本满足市域内处置需要。
同时,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一微克”行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无煤化”,国五及以上车辆占比超70%,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230余万辆,车型结构全国最优。推动出台新增产业禁限目录。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全力保护饮用水源,开展专项行动,排查整改60个问题,推动密云水库库区10.4万亩土地退出耕种。推进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8%,解决约1600个村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市水务局介绍,全市生产生活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从2015年的16.63立方米下降到10.46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从86%提高到95.8%,2021年国考劣Ⅴ类断面水体全面消除,全市优良水体比例达75.7%,健康水体比例达85.8%,水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好转,城乡河湖面貌焕然一新,有力保障了首都高质量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介绍,本市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村庄规划实现“应编尽编”,累计拆除私搭乱建1300余万平方米;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9.4%;基本实现了三类以上公厕全覆盖;1500个村创建垃圾分类示范村。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