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10月5日拉萨电(记者 达穷 华旦尼玛)4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该措施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亮点以及措施印发后取得的成效。
据介绍,根据去年中央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西藏自治区于今年5月印发了《若干措施》),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是进一步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兜住兜牢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推进构建西藏社会救助新格局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六稳六保”成绩,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救尽救,必将起到重要的“稳定阀”作用。
据西藏自治区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索朗洛果在发布会上介绍, 该《若干措施》紧紧围绕守住西藏基本民生底线,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社会救助目标,提出了33项具体落实措施。《若干措施》的主要特点包括适度扩大救助保障范围、对边境地区社会救助政策给予倾斜、丰富了救助保障内容、建立了低保渐退制、救助程序更加便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健全其他救助帮扶制度等。
据介绍,《若干措施》印发后,西藏各基层民政部门按要求陆续对边境地区低保对象开展增发低保金工作。截止目前,已兑现4178人95.82万元。对边境地区社会救助政策的倾斜进一步有效保障了边境乡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着力提升边境群众生活水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按照《若干措施》中“将符合支出型困难家庭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的要求,截止目前,已将因重病、因残、因学等原因导致个人承担费用过高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刚性支出家庭9079户20757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保障政策向相对贫困人群进行适度拓展。持续巩固兜底保障的政治责任。截止目前,西藏全区共有16.8万名城乡低保对象,1.3万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对遭遇临时困难人员10725人次开展了临时救助,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526.14万元。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实施,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中国日报西藏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