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期间,新疆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从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开展动态管理帮扶、抓好产业优化提升、持续稳岗就业、全力补齐短板弱项、抓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实施乡村建设等七个方面开展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疆现行扶贫标准下306.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彻底消除。全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由2012年底的1964元增加到2020年底的10830元,年均增长2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一级巡视员陈雷介绍,“十四五”期间,新疆将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稳定扩大就业增收,强化脱贫地区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同时,要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我们将继续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遵循乡村建设规律,聚焦巩固提升县、示范引领县、加快发展县不同目标任务,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陈雷指出,下一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坚持把县域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经济日报记者 耿丹丹 通讯员 杨露露)
(耿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