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分期分批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力争到2023年底,基本建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体系。
困难家庭“拉一把”
筑牢防贫“保障网”
天有不测风云。定远县炉桥镇路南村村民李让伍,因患脑梗等多种疾病,背负了数十万元的医疗费,扣除医疗保险报销部分,个人还需支付医药费十几万元。再看看家里,父亲年龄大了,一双儿女尚且年幼,家庭年收入只有3万多元,巨额的医疗费用像一座大山压在全家人头上。
正当全家陷入困境之时,防贫保险解决了他家的危机。经过申报、复核、调查、核实等一系列程序后,李让伍符合防贫保险理赔条件,最终获得了8万多元的保险理赔金,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得以驶入宁静的港湾。
2020年,定远县创新性地推出了“防贫保”,采取“政府+保险”的保障方式,县财政先期拿出423万元设立“防贫保”资金池,为全县临贫易贫人群提供足额风险保障。保障对象覆盖全部农村人口,涉及因病、因灾、因意外致贫返贫等类型。脱贫户、边缘户和一般农户三类参保户家庭人均收入分别低于5000元、6000元、8000元时,或者扣除医疗、保险或社会救助后,自付费用或家庭损失仍超过10000元时,均能享受防贫保险的理赔。截至目前,定远县“防贫保”接报案42户,其中已理赔17户,11户正在完善补充资料走流程,另外14户不符合要求已经退回。理赔的家庭大多是因大病致贫返贫,17户共赔付金额36.99万元,有效防止了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为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安徽省积极构建保险扶贫“防火墙”,2020年创新开展“深贫保”试点。今年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深贫保”又升级为“防贫保”,从参保区域、保障对象、产品组合、保险费率及财政补贴等五方面进行调整优化。安徽银保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份,试点已覆盖六安、宿州、亳州、阜阳等8市、24个县区,支付赔款9499.6万元,受益贫困人口7.12万户次。
保险试点再“升级”
精准构建“防火墙”
为防范化解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日前,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在全省分期分批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基本建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体系。
“防贫保”以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为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精准对接保险需求,定向开发费率低廉、保障合理、理赔特惠的“防贫保”一揽子综合保险产品,做到对象精准、产品精准、措施精准、赔付精准。采取“3+N”一体式“防贫保”综合保险,即:特色农产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险 (以上3项为必选项目)+若干民生保障“菜单式”自选保险(包括基本生活保障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教育升学补贴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等项目)。其中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与各地自主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不重复投保。
“防贫保”惠及全省脱贫和监测帮扶对象等463万人,每年根据返贫致贫监测信息定期动态调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财政统筹相关资金予以适当保费补贴,引导社会捐赠、群众缴费等多方投入,拓宽保费资金来源,引导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积极投保。
优化保险资源配置
建立防贫长效机制
根据《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防贫保”试点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自主确定。2021年试点县(市、区)不低于本市所辖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县 (市、区)的50%,2022年提高至80%,2023年实现全覆盖。力争到2023年底,全省基本建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体系,有效化解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面临的自然灾害、大病医疗、人身意外、失业、教育升学、经济履约等方面风险,实现参保对象得保障、经办机构可持续、财政补贴有效益的多赢格局。
省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十四五”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仍是头等大事。要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规范完善“防贫保”等脱贫攻坚期内带有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防止返贫”的底线。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防贫保”综合保险的实施,将大大增强参保对象抵御风险的能力,为防范返贫致贫加筑一道“保护墙”,实现参保对象得保障、经办机构可持续、财政补贴有效益的多赢格局。
为有序推进“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通知》要求,优化保险资源配置,完善保险产品设计,创新财政政策供给,实现保险政策工具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机结合,防止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加强“防贫保”与农业保险其他险种的衔接,构建针对性强的风险防范屏障,叠加风险保障效果。职能部门应该协力推进“防贫保”试点工作,根据政策变化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参保对象、保险品种、费率水平和保费补助标准等。延伸保险经办机构基层服务触角,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承保理赔兑付,优化服务和提高效率。(范克龙)
(范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