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脱贫地区继续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从建设用地指标保障、自然资源政策倾斜等方面聚焦发力,明确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推进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振兴进程。广西脱贫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跨县区交易,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

广西对脱贫地区继续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

来源:新华网 2021-08-11 18:22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新华社南宁8月11日电(记者黄浩铭)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措施》,从建设用地指标保障、自然资源政策倾斜等方面聚焦发力,明确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单列,推进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振兴进程。

根据上述措施,广西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用地指标不足的,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民生发展等项目由自治区足额保障。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探索实施补充耕地新模式,对农民个人、村组集体以及新兴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开垦、且单个地块在200至3000平方米以内的耕地,可免除设计、施工招标程序,经新增耕地核定入库后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同时,广西脱贫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跨县区交易,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各种方式腾退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优先用于项目所在村使用,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平移置换方式。此外,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脱贫县先行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出让、出租、入股等方式,用于旅游、健康养老、商业、工业、物流仓储、租赁住房及其他经营性用途。

(黄浩铭)

【责任编辑:张天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