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兜底线托民生 增进人民福祉
社会保障是民生所依。它的发展变化不仅反映了我国民生福利的持续改善,也映射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巨大进步。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一穷二白。当时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但覆盖面较小,而且保障功能较弱,抚恤救济标准也有待提升。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始终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由“从无到有”向“从有到好”转变,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2016年年底,中国政府被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发力,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稳稳守护着亿万百姓。
为创造美好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如今,成渝两地居民凭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可以无障碍地享受重庆图书馆、四川省图书馆、成都图书馆服务。重庆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3年,重庆将逐步实现全市43家公共图书馆成渝阅读一卡通服务“全覆盖”。今年年底前,社保卡还将实现主城区公交、轨道交通出行等应用功能。
自1999年第一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在上海首发以来,社保卡已发展到第三代,从一张普通的卡片发展成集办事卡、银行卡、智慧卡于一身的民生服务卡。如今,社保卡承载的服务已达100多项,涵盖民生领域的方方面面,向居民服务“一卡通”稳步迈进:不仅可以用社保卡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就业服务,还可以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失业金、伤残津贴和就业补贴……
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13.35亿人,全国95.4%的人都有了社保卡。此外,社保卡还有了电子形式,可以用电子社保卡在手机上直接办理社保查询、失业金申领等40项全国“一网通办”业务,3亿多人已领取电子社保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国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统筹推进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保障项目日益完备,制度运行安全有序。这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2017年年底以来,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持续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2021年一季度,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280.2万人次,救助非本地户籍对象1.9万人次。
围绕全民覆盖、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参保,建立世界上覆盖人数最多的社会保障体系。2012年以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7.88亿人增加到10.12亿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从1.52亿人增加到2.2亿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1.9亿人增加到2.72亿人。609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9.99%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和政府用一项项政策措施,把关爱与温暖送到广大群众身边,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网织得更密、编得更牢。
满足不同人群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看病不再难,看得上也看得起病了!”“我们农民也能领养老金,真是没想到!”一声声赞叹的背后,是广大农民对于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期盼,是党和政府对不断改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持续努力。
早在2012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居保)在全国实现全覆盖;两年后,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吹响合并号角;到2015年年底,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基本完成两项制度的整合,实现了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新农保、城居保成为历史名词,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取消了城乡居民的身份标识。从天南到海北,从城市到农村,把城乡、地区差异巨大的十几亿人纳入一张社保网络,其难度和贡献绝非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可比。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提出,到2035年实现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发展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对养老服务作出重要部署安排。
不久前,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需求,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民政部门将加大家庭养老床位的发展力度,出台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让更多老年人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方面,把老年人的幸福放在心上;另一方面,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2016年以来,国家层面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2019年,民政部联合国资委等印发《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企业助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自2018年以来,连续4年指导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为外出务工父母及其家庭提供政策宣讲和监护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2020年通过中央财政购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共投入4200多万元用于儿童关爱服务。
深化改革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紧紧围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以更积极的进取精神勇涉“深水区”,保障人群持续增加,保障水平逐年提升。
各地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有效改善了低收入群体生活。建立健全养老金待遇确定和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12年到2020年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增长1倍;连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不只是养老金,一个个稳步增长的数字,成为“可靠社保”的生动注脚。
截至2021年4月底,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684元/人·月,月人均补助483元,平均农村低保标准为6045元/人·年(按月计为504元),月人均补助301元;失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由2012年的707元提高到2020年的1506元,月人均伤残津贴由1864元提高到2020年的3449元。
医保改革也大步向前。2016年,国家启动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到2019年年底全面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城乡居民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也从2007年人均40元增长到2020年的550元。改革后,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村居民求医问药时报销的多了、自付的少了、封顶线高了,看病负担明显减轻。我国保基本、全覆盖、守底线、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社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4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2020年,全国住院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44413家;国家平台有效备案人数771万人。全年住院跨省异地就医585万人次,其中跨省直接结算300.23万人次,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742.80亿元,基金支付438.73亿元。2018年起,京津冀、长三角和西南五省区相继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年底,12个先行试点省份累计结算达到302万人次,医疗总费用7.4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4.29亿元。2021年1月起,在全面联通三个片区的基础上,新增山西等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省份,参保人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或门诊结算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定点医院结算。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必将全面建成一个高质量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增进全体人民的福祉。
(本报记者 任 欢 邱 玥)
(任 欢 邱 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