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图县群众诉求受理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将优良的家风、民风、乡风与现代文化相融合,构建一个自治、法治、德治为一体的基层治理结构。
家风是社会自治的“细胞”。传承良好家风,依靠的是乡贤和道德模范的引领。安图县群众诉求受理服务中心在各乡镇设立乡镇民事民议工作站和村屯民事民议工作点,通过村民代表调节,使矛盾在基层化解实现自治。明月镇河东村村民郭某的养猪场对猪排泄的尿液处理不当,使当地水源受到污染,直接导致孙某大棚种植的农作物枯萎甚至绝收,在此次事件中,河东村包片领导、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班子充分发挥了乡镇民事民议工作站工作职能,最终养猪场老板郭某同意补偿给孙某两万元作为农作物受损的赔偿,并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对其养猪场进行调整。通过村民的自治调节,避免了一场邻里之间的官司发生,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也为村里其他的养殖户科学饲养起到了示范作用,形成了家家文明养殖,户户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
民风是社会法治的“组织”。近几年,县群众诉求受理服务中心根据诉求事项涉及范围适时将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渗透其中,通过即时评议的形式为群众解疑释惑,疏解情绪,进而起到润物无声的效果,截止2020年底共录制即时评议180期。其中,对石门镇柳河村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纠纷进行报道,并将农村土地使用政策宣传贯穿其中,转变了村民自己用了多年就是自己土地的错误认识,一些贪图小利蛮不讲理的村民得到了教育,在村集体建设过程中占用集体土地的村民主动让出,有效化解了多起持续多年的土地纠纷,提高了村民的法制意识,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教育效果。同时,对乡镇议事代表进行法治培训,强化议事代表在调节矛盾纠纷时的法律知识。
乡风是社会德治的“系统”。在多年的“乡土社会”“熟人社会”中,农村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社会文化、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不可避免的暴露出一些道德问题,因此,需要德治来培育自治主体的责任意识以消解这些问题。安图县群众诉求受理服务中心采取“百姓事、百姓议”“百姓理、百姓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贫困户识别过程中,针对一些涉及面广的贫困户界定难问题,利用诉求中心“评理”平台,组织村民代表进行群众评议。依托中心平台优势全程参与亮兵镇大西村的精准识别评议大会,现场答疑解惑,使群众服气、顺气,使无理取闹村民哑口无言。这种评议方式使广大群众在明理、明责的过程中,促使其知公理、讲诚信、明道义,进而促进乡风文明朝着正能量不断发展。
安图县群众诉求受理服务中心把良好家风汇成淳朴民风,融成文明乡风,以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进而推进乡村基层治理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中国日报吉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