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司法部、民政部日前公布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我省39个村(社区)上榜。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载体,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江西各地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有效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 (记者杨静)
(杨静)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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