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黎萌):随着江苏自贸区成立,长三角已形成自贸区“金三角”集群。去年8月30日,江苏自贸试验区揭牌的当天,即与更早设立的上海、浙江两个自贸区签订《联动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该《协议》明确提出,共同打造制度创新高地、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共同开展科技创新、共同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共同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共同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共同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和共同开展交流学习“八个共同”任务举措。
一年来,3个自贸试验区沟通协作不断加强,在制度创新、产业发展、共建合作园区等方面持续深化合作。
在片区层面,南京片区与上海临港新片区签订战略合作共建框架协议,与安徽滁州签订了《顶山—汊河跨界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建框架协议》;苏州片区扎实推进苏滁工业园建设,积极参与共建G60科创走廊。
江苏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益民表示,下一步,江苏自贸试验区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构建新格局、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及安徽相关地区的沟通协作。
朱益民称,具体做法包括:打破区域间的行政分割壁垒导致的要素流动不畅问题,推动土地、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在长三角自由流动、高效配置。支持片区与相关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
积极学习借鉴上海、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发展开放型经济、推动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做法经验,依托江苏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努力在政策环境上做到标准统一。
持续深化自贸试验区“放管服”改革,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依托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长三角区域政务数据信息互通共享的路径举措,积极推行长三角“一网通办”,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