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建设计划 建设高水平大学

“筑高峰”计划中,明确提出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3所部属高校。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高校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高校,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

山东实施“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建设计划 建设高水平大学

来源: 央广网
2020-07-01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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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济南7月1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八大发展战略”,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按照“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三种类型,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

去年,山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作出了“着力推进一流建设”的部署安排。为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教育厅成立工作组,积极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启动《“双高”建设方案》研究制定工作。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八大发展战略”,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按照“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三种类型,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

“筑高峰”建设计划: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3所驻鲁部属高校,对标国际领先高校,强化“双一流”建设,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若干学科领域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带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冲一流”建设计划:遴选支持5所左右优势突出的省属高校,对标国内一流,做强优势,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或综合实力进入国内同类型高校前列,建成服务山东“八大发展战略”的标杆大学。

“强特色”建设计划:遴选支持10所左右优势明显、产业发展急需的省属高校,强化特色优势,更好服务“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夯实服务山东高质量发展支撑基础。

“筑高峰”计划中,明确提出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3所部属高校。“冲一流”和“强特色”计划,面向省属博士、硕士授权高校,根据遴选条件评价结果,结合国家、省重大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及学校办学特色,分类确定“冲一流”和“强特色”建设高校名单。在配套支持政策上,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省财政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在省级学科建设项目和非竞争性省级重大科研计划、平台建设等方面优先布局;对引才用才成效显著的高校,给予省级人才工程配额;下放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评审权,由学校按规定条件自主聘任等。并实行动态管理。高水平大学建设实行竞争性动态管理。建立高水平大学建设监测指标体系,按年度开展监测评价。对未列入建设计划的高校,监测评价结果超过建设计划内高校的,纳入建设计划,相应退出原建设计划内监测评价结果靠后的高校,建设数量原则上保持不变。

(桂园)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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