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侵害”未成年人
近日,多名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研究的学者表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通过网络进行“线上侵害”未成年人的规制仍然存在不少漏洞,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手段,只能事后救济、难以事先预防。
强化制度设计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线上侵害”,需要国家从法律法规层面完善对此类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建议以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为契机,在其中设立专章,针对“线上侵害”未成年人问题,明确认定标准及惩罚措施,以此提供可操作性的细化规定。
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 李琦
完善预警程序
在犯罪分子对未成年人进行“线上侵害”之前,可能会问一些隐私性的问题或索要照片等举动,而对于执法者和未成年人父母来说,手机和聊天工具的隐蔽性可能让他们很难直接捕获这些迹象。可以利用AI智能技术,将有关“敏感词”“预警程序”内嵌入手机软件或相关网站,同时进一步开发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或带有相关图像标记的数据库,将这些图像与其他搜索引擎以及执法部门共享,帮助自动消除网络不良内容。
浙江省江山市法院 王晨琳
发布警示案例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法、检、公、司等部门可以从办理的“线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筛选有代表性的案例,作为警示案例向社会公布,从而达到发布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应当创新法治宣传方式,与学校建立常态机制,把警示案例寓于平时的法治课堂中,让未成年人从思想上提高警惕,做好自我保护,防患于未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曹吉锋
社会共同参与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全社会共同担负起保护责任,必须警钟长鸣。对此,既要法律亮剑,更要从家庭呵护、学校防护、社会爱护及司法保护多层面出发齐抓共管,全方位宣传好履行好落实好“惩、防、教、治”沉甸甸的法定责任,构建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的社会责任体系和法治惩戒体系,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公安局 石斌
细化法律规定
当前,互联网上含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图片、视频越来越多,但是现行法律规定得不够完善,存在诸多漏洞,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够。因此,必须细化相关法律规定,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人员都受到法律严惩,避免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被引入歧途。
江西省万年县公安局 蔡毅
(蔡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