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隐瞒湖北居住史从第三地进京 警方作行拘处罚

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近日,北京警方会同铁路警方在北京南站查获一名隐瞒湖北居住史,通过第三地进京的违法人员。3月14日,铁路警方依托路地警务协作机制向丰台公安分局通报:一名湖北籍女子将乘高铁抵达北京南站。

女子隐瞒湖北居住史从第三地进京 警方作行拘处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0-03-2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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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近日,北京警方会同铁路警方在北京南站查获一名隐瞒湖北居住史,通过第三地进京的违法人员。

3月14日,铁路警方依托路地警务协作机制向丰台公安分局通报:一名湖北籍女子将乘高铁抵达北京南站。丰台分局北京南站疫情防控处置专班民警到场工作时发现,该女子自述情况存在疑点,前来接站的所谓单位领导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民警当场将二人控制,开展进一步调查。

经查,刘某,女,26岁,湖北咸宁人,本市某公司员工。1月22日,刘某离京返鄂,后滞留当地。为逃避疫情管控措施尽早回京,刘某与男友吕某(34岁,外地在京务工人员)多次商议,采取谎称前往江西复工的手段,通过熟人开具了江西某公司《工作单位接收证明》,于3月12日骗取了湖北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离省证明。3月13日晚,刘某由其父刘某坚驾车送至湖北省京港澳高速赤壁服务区。吕某用刘某护照网上购买河南商丘至北京的高铁车票,并通过网络以6000元价格雇佣商丘“黑车”司机武某,驾车将刘某由赤壁服务区转送至商丘火车站。期间,武某为刘某提供了河南当地手机卡,以逃避沿途防疫检查。3月14日11时许,刘某乘高铁到达北京南站,吕某按照事先约定,冒充刘某单位领导接站,后被民警当场识破。

针对刘某、吕某二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的行为,丰台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刘某在丰台区指定地点隔离观察,待通过隔离观察后执行拘留。同时,北京警方将相关人员违法情况通报属地。湖北警方已对刘某坚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河南相关部门已对武某隔离观察,并依法开展调查。

通报称,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北京作为首都,疫情防控责任重大,绝不能有丝毫松懈。警方再次提示,进京人员要严格遵守北京及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张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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