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为支持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宁夏固原市采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措施,减轻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
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含按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含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各类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2月至4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含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对于2020年2月已核定缴费的参保企业,固原市社保中心和税务部门在集中数据处理的基础上,原则上将应减免部分做退费处理;对于2020年2月已核定未缴费的参保企业,市社保中心已撤销核定,并重新生成减免后的核定信息,参保企业可依据重新核定信息到税务部门进行缴费;对于未核定社保费的参保企业,根据政策减免社保费,并批量生成减免后的核定信息,参保企业根据核定信息到税务部门进行缴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总计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此外,在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市社保中心简化办理流程,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严格按照自治区统一划定的大、中、小微企业名单执行阶段性减免政策,企业不需要再单独前来申报减免。要求企业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中国日报宁夏记者站 胡冬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