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出台二十条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兰州海关出台二十条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0-02-19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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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记者从兰州海关获悉,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兰州海关制定出台二十条具体措施,全力支持地方经济持续发展。

据了解,二十条措施涵盖快速通关、税款缴纳、扶持特色产品出口、支持开放平台建设等方面,紧紧围绕“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要求,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支持经济发展。

在快速通关方面,兰州海关在各业务现场设立进口防疫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做到即到即提、通关“零延时”,紧急情况下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快检、快验、快放肉类、水果等关系民生的食品、农产品;综合运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作业模式,优化进出口监管流程,持续压缩通关时长,积极协调地方口岸办等部门清理口岸收费项目,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验放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物资,疫情期间海关实施查验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委托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代办相关手续;发挥“互联网+海关”作用,保障信息化系统高效运行,必须当面验核纸质材料的,经批准可先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提供电子文档,后补交纸质材料。

在税款缴纳方面,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于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于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主动快速办理退还手续,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深入推进汇总征税、自报自缴、关税保证保险等改革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持续加强税政调研,积极为甘肃进出口企业在关税征收、出口退税等方面争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在扶持特色产品出口方面,兰州海关全力支持甘肃特色农产品扩大出口,提供便捷出证服务,加快出口备案企业审批流程;对新鲜蔬菜、水果和中药材等农产品企业继续实施“一对一”帮扶政策,保障活牛、活羊安全稳定出口;积极向海关总署推荐有资质的企业实现境外注册,发挥兰州海关技术优势,努力实现甘肃农产品出口的检测项目全覆盖,促进外繁制种、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

在支持开放平台建设方面,兰州海关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加快推进国际邮件、国际快件、跨境电商“三合一”运营中心建设,指导推进甘肃(兰州)国际陆港兰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申报建设工作,推动兰州铁路口岸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尽快验收,不断拓展口岸功能;有效发挥兰州新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作用,支持甘肃企业通过货运班列扩大进口中亚小麦等,促进进口粮油国家储备,拓展保税仓储、保税加工等业务;支持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升级发展,持续推进《兰州海关关于促进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快推动委内加工、跨境电商等新业务新业态落地。

另外,兰州海关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对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除企业名称需要通过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外,其他注册信息暂无需申请变更,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推行“互联网+稽核查”“线上+线下核查”等作业方式,减少实地稽(核)查频次;引导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无接触”方式申报、办理出口原产地证等海关业务。对企业和个人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案件,从简从快处理。同时,建立重点企业协调员机制,对甘肃省内重点进出口企业,开展一对一电话回访,主动了解、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通关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协调员机制适用范围由高级认证企业扩大到关区涉及疫情防控的一般认证企业。

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兰州海关开通专线服务电话(0931—7705258),接听进出口企业的意见建议,解答企业咨询,快速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业务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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