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韦德占
为了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兰州市政府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要求,将大气污染治理推向了新的台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截止12月31日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96天,同比增加39天,优良天数比例81.1%,同比增加11.3%(剔除沙尘影响后,达标率83.6%,同比增加5.5%);未发生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综合质量指数5.12,同比下降5.7%;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79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18微克/立方米、50微克/立方米、151微克/立方米和2.5毫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6.0%、5.3%、10.0%、2.0%和1.9%,一氧化碳(CO)第95百分位数浓度同比持平,臭氧(O3)第90百分位数浓度在前三年连续超标的情况下实现了达标,二氧化氮(NO2)浓度连续两年实现下降。
兰州市政府通过精准控制污染源、全面检测污染信息、优化管控管理模式、完善问责制度等四项主要环境治理措施,圆满完成了2019年度目标任务。
在控制污染源方面,加强对于散煤监管、保证燃煤质量,对于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管控汽车尾气排放等政策,从污染的源头进行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实现对于大气污染的有效监测,兰州市政府推进了“实施技防优先,初步实现精准滴灌、靶向治污”的监测模式,利用先进的无人机、雷达、和在线监控系统,将科技手段综合应用从而全时段、全方位的监测环境污染情况,为精准治污、科学管控提供了依据。
企业是排污的重要管控对象。兰州市加强对于企业的管控,摒除“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对尚未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继续实行继续实行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限总量的“五限”措施。利用“一票停工制”的方法控制工地扬尘污染,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即采取高限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有效控制了扬尘问题所造成的大气污染。
好的治理管控模式少不了责任的落实和对于权力的监督。近年来,兰州市在精细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兰州市扬尘污染管控实施办法》、《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等一系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从依法依规的层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将9个方面100种问责的情况分类明确,从而完善了责任落实和问责制度。
(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 记者马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