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违法培训机构被注销 曾组织考试作弊向考生收费

“这两份检察建议内容目前已经在全区贯彻和推开,我们区教育局联合民政局及相关单位对全区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筛查整顿,这有利于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接到了区教育局和民政局回函,称已注销涉案的一所校外培训机构。

长春一违法培训机构被注销 曾组织考试作弊向考生收费

来源:
2019-09-05 10:19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违法培训机构被注销  

本报讯(通讯员刘莹 刘玲茹 张海婷)“这两份检察建议内容目前已经在全区贯彻和推开,我们区教育局联合民政局及相关单位对全区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筛查整顿,这有利于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接到了区教育局和民政局回函,称已注销涉案的一所校外培训机构。

“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刑的校外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还能够继续开办培训机构吗?”今年6月,南关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该区某外语翻译职业专修学校法定代表人刘某、校长王某(刘某丈夫)曾伙同他人,以牟利为目的,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中,通过无线电信号发射器向本校10名考生传送考试答案。刘某向考生发放作弊器材并收取考生费用14.75万元。2018年7月29日,刘某、王某二人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法院判处缓刑。二人现均处于社区矫正阶段。

随后,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最终确定南关区教育局和南关区民政局分别是校外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而该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已被判刑,且未按规定年检,其办学资质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南关区检察院于今年6月,分别给上述两家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南关区教育局和民政局积极履职,最终将该培训机构注销并完成注销登记,根据教育系统黑白名单制度要求,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将该培训机构从白名单中清除。

此外,包括区教育局、民政局在内的10个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共同参与,结合检察建议提出的要求及长春市政府发布的相关通知,在全区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72家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认真筛查。

(刘莹 刘玲茹 张海婷)

【责任编辑:张天磊】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