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古厝:对“完美”的极致追求

山地形村落位于群山丛中,建筑依山坡而建,或居于山坳中,平地极少,耕地以坡地为主,占地面积较小。前、后二段古民居的主要区别,大致归纳为:明晚期至清早期的古民居建筑,实用性较高,风格相对简朴。

福建古厝:对“完美”的极致追求

来源:福建日报 2019-09-0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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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古厝:对“完美”的极致追求

  图①

  图②

福建古民居因地制宜,如位于南靖县梅林镇的和贵楼(建于清代),是一座建在沼泽地上的土楼(图①)。泉州蟳埔蚝厝(图②),则以海蛎为主要建材。陈文波摄

古民居的“随意性”

历史上,官式建筑都有一套程式化的规章制度和做法,也就有一定的法式可循,但民居建筑却可以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发挥,可以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习俗爱好以及建造者的经济水平、当地材料等特点,因地因材施造。因此,古民居在真实地体现大众性、经济性、现实性的同时,其结构与建造也就必然地带有较为鲜明的地方性、时间性与较大程度上的随意性。

在古代交通工具不发达的情况下,福建西北面高耸绵亘的武夷山脉,使福建成为一个自成体系的社会经济区域;福建境内河流众多,依河流发育出的有着良好生态环境的盆地或小平原,成为北方汉人入闽后定居繁衍的主要栖居地。这些栖居地之间,因为山脉的阻隔,交通比较困难,形成了各自相对独立的小经济区域,培植出不同流域间村落聚居的不同风格。福建的民居体系从总体风貌区分,可以划分为红砖、灰砖二大区系,其中红砖区集中分布于东南沿海地区,灰砖区则包括闽北、闽东、闽中及闽西的大部分地区,区系内不同区域的村落及建筑形式又各具特色,存在着较大的差别。

福建北部地区有相当数量保存较好的古民居,通过族谱、牌匾、题刻及屋主记忆等,多数可以确认其建造的大致年代,其中绝大部分属清嘉庆以后,少部分可早到清早期或明末。从目前收集的材料看,福建北部地区的古民居可以分成明晚至清早期、清中期、清后期至民国三个阶段。由于清后期至民国的古民居与清中期的古民居相比,差异大多只是体现在建筑材料、装饰装修、建筑类型等方面,故以建筑的演变特征为主,将福建北部地区古民居又可统分为前、后二段,即前段为明晚期至清早期,后段为清中期至民国。

前、后二段古民居的主要区别,大致归纳为:明晚期至清早期的古民居建筑,实用性较高,风格相对简朴。正座的明间较为开敞。明间前廊位置在较早时期使用一对较粗的廊柱,并减去二根前金柱,上部抬梁式;较晚时期则不再使用廊柱,减柱与抬梁之手法常见。建筑除抬梁部分阴刻花纹或有造型外,较少雕刻。内部一般只做一层;木构件用材较大,斗多方形,栱材断面尺寸在8厘米左右。

清中期至民国的古民居建筑,装饰性有明显加强,在门面、挑檐、替木、梁枋,以及墙头、隔堵、门窗、柱础等处遍施雕刻,正座前廊多为轩顶,尤具可观性。减柱手法基本不用,穿斗式构架,弯枋常见,使梁架间的勾连更显紧密。内部做二或三层的增多,木构件用材较小,斗多花形,栱材断面尺寸在6厘米至7厘米间。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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