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间借贷市场十分活跃,是套路贷犯罪多发地区。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浙江省公检法在“两高两部”套路货案件办理意见的基础上,7月24日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套路贷”相关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
对此,浙江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办主任朱晨称,防范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是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平安浙江的内在要求,是解决群众最烦最怨最恨问题的实际行动,决不能让浙江成为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洼地。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14日,浙江省共打掉套路贷涉黑恶团伙53个1013人,破获案件1415起,查扣非法资产近3.79亿元,快审快判套路贷黑恶案件93件497人。
据介绍,民间借贷为大量急需资金而贷款无门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资金融通,填补了社会资金缺口,是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润滑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浙江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先发地,民间借贷走上了合法化和规范化的道路。
然而,民间借贷监管空白、借贷利率不透明等问题一直制约着民间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大量民间资金游走于灰色地带,呈现出非理性化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浙江处于互联网经济的第一梯队,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但立法和监管却无法跟上技术革新的步伐。
借助互联网金融平台,套路贷这种新型犯罪行为出现在人们面前。因为隐蔽性强、手法层出不穷,多披着民间借贷的外套,许多不明就里的借款人进入圈套,民间借贷市场繁荣的浙江成为套路贷重灾区。2017年以来,浙江非法放贷相关案事件较为突出,由经济纠纷引发的各类警情明显增多,特别是校园贷案件多发频发。
7月1日,浙江绍兴判决一个套路贷团伙。这个团伙凭网络高利贷生意,短短两年内,6万余人先后被骗,4.3万余人遭敲诈勒索,2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遭遇泄露,涉案金额达2.9亿余元,恶意催债造成两名被害人自杀,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沈虹介绍,当前套路贷违法犯罪从表现类型、组织方式、犯罪手段、侵害对象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新的形式,出现了新的变异。为应对不断演变的套路贷,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主动出击,创新方法手段,快速精准打击,对套路贷违法犯罪进行全方位打击。
温州是浙江金融改革先行区,也是套路贷的多发地区。温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办主任张毅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温州将打击套路贷与社会基层治理相结合,利用社会化征管的方式,深挖彻查,实现精准严打,对套路贷零容忍。其中,鹿城区通过网格融入扫黑除恶的方式,充分发挥村干部、网格民警、全科网格员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开展辖区套路贷违法犯罪线索排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工程建筑、农贸市场、企业等重点领域排查套路贷线索,严查套路贷小广告。
仅今年上半年,温州公安机关已打掉套路贷团伙6个,其中犯罪集团3个,抓获嫌疑人232人,破获案件72件,扣押非法资产1170万元。
套路贷隐蔽性是基于互联网的匿名性,绍兴市检察院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利用智能化平台“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程某某等14人涉及民间借贷案件数量畸高,其中屡有暴力催债等关键词出现,可能涉嫌套路贷,经过线索排摸后,成功揪出了一个为害一方的涉黑组织。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钱武生介绍,在办理借助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发现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其中很多案件背后都存在套路贷、职业放贷特征,有涉黑涉恶嫌疑,深挖背后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目前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292件,公安机关查实后抓捕犯罪嫌疑人38人,涉套路贷等黑恶势力犯罪6件28人,涉及5个犯罪团伙。
据了解,套路贷借款人大多是老年人、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特殊人群,作为弱势群体自我防范及风险甄别能力不足,对新生事物尤其是对新型犯罪形态辨识能力不强,更容易被套路。
重庆大学法学院王琳博士认为,犯罪分子之所以选择向这些人群下手,是因为借由互联网非面对面地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侵害人的道德耻辱感,也降低了犯罪门槛。由网络催生的问题,也应从网络的特性出发去寻找惩治预防并举之策,监管部门和网络运营商、网络平台有义务完善犯罪预防措施。比如根据身份、年龄识别,自动设计贷款禁止和风险提示,并推送相关个案以供参考。
当前,各地对套路贷的打击治理还是以成立专项行动的方式为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难以从源头上杜绝。朱晨认为,要从源头加强防范监管,必须广泛组织宣传发动,广泛发动群众共同构筑起社会立体监管体系,才能提升社会大众防范套路贷陷阱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对套路贷犯罪活动“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陈东升 童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