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销是一种通过人传人的方式达至销售目的的非法活动,其所依靠的是参与者的社会资源和社交联系,层层分享利润,是一种经济犯罪。其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
● 如今,传销组织越来越隐蔽,有很强的流动性,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少传销组织被警方查获后,很快“人去屋空”,案件的查办难度很大
● 如何处置被发展为下线的人员,目前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这或许是传销组织屡禁不绝的一个“后门”,也是亟待立法补漏的重要环节
日前,90后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曹立新通过传媒茶话会向《法制日报》记者求助称,其父曹宝元被骗进了南京天润城区传销组织,经洗脑后不断找亲戚朋友借钱,还索要各种电话号码,并吹嘘在南京和朋友一起“做大事”,疑已陷入其中不能脱身。希望当地警方打击传销窝点,把钱要回来,纠正曹宝元的错误思维。
记者随即联系了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按照办案单位相关要求与曹立新取得联系。在警方的精心研判和细致布局下,8月20日,记者通过装扮成路人配合警方埋伏点民警迅速出击,在收到精准定位后成功进入传销窝点。
在这个传销窝点发生的一幕幕,让在场所有人备感诧异。
被人忽悠深陷传销
执迷不悟四处筹钱
立秋后,阳光依旧炙热。曹立新在连续坐了6个半小时绿皮火车后,终于抵达南京。
曹立新生于1992年,系武警新疆总队某特战队退役大学生士兵,经过努力考上了江西财经大学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
据曹立新介绍,半年前,曹宝元经老家隔壁村的玩伴介绍,来南京“做项目、挣大钱”。“3月份,他来电话说要筹款做快递生意,我给他汇了5.5万元,还从姐夫那儿拿了1.5万元,从其他亲戚那又借了一些,前后总计十来万元。”曹立新说,之后又陆续接到父亲电话想再借钱。有时一天手机里会有十多个未接来电,全是父亲打来的“洗脑”电话。曹立新意识到,父亲已经陷入传销坑里了。
5月19日,当得知父亲又在要亲戚朋友的电话号码后,曹立新曾尝试联系父亲,劝说其返回老家。“父亲还反过来劝我,让我也跟着他做大事挣钱。”在曹立新手机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曹宝元不停地游说儿子,介绍这个可实现“中国梦”的封闭式运行项目,用2到3年时间就可以挣到几千万元,且在新闻中都可以查到,需要3个合作伙伴。
根据曹立新提供的线索,记者于8月11日联系了江北新区公安分局宣传处,当天中午便前往泰山新村派出所。
“需要曹立新亲自来报案,他父亲长什么样,小区这么大不好查。”派出所教导员薛成池说,只要曹立新能来南京,警方会积极配合他寻找到曹宝元。
8月13日,记者与曹立新再次取得联系。8月18日,曹立新发信息告知已经订购了8月19日11时K1192次列车从江西九江前往南京。“不管怎么样,我都要试试,希望能带回父亲。”曹立新在信息中说。
8月19日19时,记者与曹立新在南京地铁3号线泰冯路站外的快餐店汇合。
以家庭为单位洗脑
吹嘘项目利国利民
随后,记者与曹立新前往派出所与民警见面,沟通后决定采用“引蛇出洞”策略。
“我父亲答应见我,约在下午1点20分。”8月20日早上,曹立新给记者发来信息。
当日13时,公安机关派人前往约定地点事先埋伏。等待过程中,曹立新接到父亲的短信称,要改个见面地点。警方随即更换埋伏点。
13时23分,记者装扮成路人,与曹立新一前一后出了地铁站。只见一名个子矮小,皮肤黝黑的男子笑容满面地拉着曹立新说话。随后,两人便离开出站口,前往出租屋。为避免被发现,记者远远跟在两人身后。大概10分钟后,两人进入一个需要刷卡的小区,转瞬间消失在记者眼前。记者与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王勇汇合,一起进入小区。
“我在61栋2单元403。”曹立新随后给记者发来一个定位。
“在61栋。”王勇随即向先前跟随曹立新进入小区的两名辅警报告了位置。
“准备上楼!”汇合后,记者跟随此次行动的两名民警和四名辅警,敲门进入了403室房内。
一进屋,记者就看到,尽管屋内装修不算太好,但物品整齐有序,地板干净无尘。屋内4四名男子也穿戴整洁,配合民警询问。
“每个人拿出身份证来,都说说来干什么工作?”民警问道。
“来工作的,做项目。”一名穿着白衬衫的男子回答。
“做什么项目?什么工作要你们一本本抄笔记?”民警指着搜查出来的一本本手工抄写的笔记追问。屋内突然陷入一阵沉默。
“这些都是最低层级人员,生活过得也十分清苦。”记者跟随民警进入厨房时,发现桌上仅有一小盆面条,3个素菜。
在屋内3个房间里,记者看到了不少被誉为“传销圣经”的推销员书籍,书上大多都做了笔记。还有数十本笔记工整的《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手抄本,具体内容包括衣服第二颗纽扣不能解开、出门时一定要带身份证、要按时睡觉、打扫卫生等。
不仅如此,他们还将每个房间当做一个“家庭”,每个“家庭”都由“家长”及四五名成员组成。他们还会制作表格,将每名“家庭成员”的学习、发展、自律等情况写在其中,包括是否发展人员、是否打扫卫生、学习态度如何、所处班次等。
据曹宝元介绍,凡有“新人”来到,他们就会召开迎新会,还会带着“新朋友”去不同的“家庭”学习,或让别人来“自己家”串门,通过问答形式交流行业运行规则。
记者在警方现场收缴的各类资料中发现了一本笔记本,上面写着“五天计划”,将在20天内经过4个计划定位定心定目标,学习如何融入组织,还写着如何由3800元赚到381万元、69800元赚到1040万元等。这些资料被传销人员视若珍宝,追崇膜拜。
“跟我父亲在一起的人,有的来了一年,有的已经来了两年。”事后,曹立新对记者说。
“进门后,我假借上厕所的机会,将定位传了出来。”曹立新眼里噙着泪水说,不理解父亲怎么会如此执迷不悟。
令人遗憾的是,8月20日晚,曹立新给记者发来信息说,曹宝元依旧对自己的“工作”深信不疑,并跟随之前被抓获的人员一同返回原来的住处。此次被查的人中有两人已多次被查,曹宝元走后就将手机、微信都拉黑了,又失去了联系。
传销组织日渐隐蔽
打击难度不断加大
传销是一种通过人传人的方式达至销售目的的非法活动,其所依靠的是参与者的社会资源和社交联系,层层分享利润,是一种经济犯罪。其本质在于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与聚集,并未创造社会价值,却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引发治安刑事案件。有些甚至造成家破人亡的悲剧。
王勇曾多次参加集中“打传”行动,他坦言,如今,传销组织越来越隐蔽,有很强的流动性,尤其是低层级,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少传销组织被警方查获后,很快“人去屋空",案件的查办难度很大。
例如,曹宝元所在的传销组织,已经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而是有“家长”关心日常起居生活,并交纳“公积金”等。同时,他们还鼓吹五级三晋制、责任制、出局制等制度,把传销描绘成一项利国利民的行业。
“父亲从来没有说自己参加了什么项目,就胡乱说过政府大楼有1040块砖,代表着3年挣1040万元等,让人摸不着头脑。”曹立新回忆说。
据警方介绍,这应该是传统的拉人头式传销,被称为“1040项目”,只要拉进一个人就有提成,拉来的人越多提成越多。
记者查询后获悉,“1040项目”是已经存在10多年的“全国连锁”传销组织,刚加入的成员需要缴纳69800元“会费”,之后就要不断地发展“业务员”,只要“业务员”业绩优良,就能“空手套白狼”,通过层层发展下线获得晋升,最终目标是赚1040万元。
不久前,王勇所在的江北新区公安分局集中300多名警力开展了一场打击传销的集中收网行动。在这次“打传”风暴中,警方借助4G执法记录仪的“黑科技”手段,精准捣毁45个非法传销窝点,一举抓获涉传人员164人,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这已是江北新区警方组织的第四次集中“打传行动”了。2018年7月,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专门成立了一支50多人的“打传”专业队,先后组织相关力量开展小型清查行动100多次,清查窝点300多个,带回审查1230多人,教育遣返250多人。
但这种“猫鼠游戏”一直在频繁上演。“有时候抓了百十号人,可能只有几个构成犯罪。”王勇有些无奈,像曹宝元这样的,没有在传销组织中担任职务的“新人”,只能在抓获后录入相关信息,批评教育后让其返回原籍。
《法制日报》记者翻阅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到,早在2005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对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罪”。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的认定等方面作出规定。
但对于被发展为下线的人员如何处置,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是传销组织屡禁不绝的一个“后门”,也是亟待立法补漏的重要环节。
“刑法只处罚组织者、领导者,一般参加的成员都不是犯罪。立法的思路,是不过分为难底层老百姓。传销之所以屡禁不绝,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治理问题,需要通过综合施策、治理,逐步消灭传销犯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立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要彻底打击和预防传销,需要在加强执法素养、提升办案者信心的同时,加强国民教育,破除一夜暴富的不当观念,同时完善收入分配体系,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生活水平。
(丁国锋 罗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