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士尼回应“禁带饮食”:与亚洲其他主题乐园一致

今年1月30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去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一些条款。

上海迪士尼回应“禁带饮食”:与亚洲其他主题乐园一致

来源:人民日报 2019-08-1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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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30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去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在入园之前,小王花40多块钱买了饼干等零食。但在入口处,被园方工作人员强制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

今年的3月5日,她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对于“禁止携带食品入园”这一规则,11日下午,在回复央视财经频道记者的邮件中,上海迪士尼度假区答复:关于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与中国的大部分主题乐园以及迪士尼在亚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如果游客自己携带食品或饮料,可以在乐园外的休息区域享用。

律师表示,这一规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其他一些强制法律性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一些条款。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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