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淄博这一区域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9日,淄博发布《关于淄博市小清河治理工程占地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要求在淄博市小清河工程占地区土地征用线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

注意啦!淄博这一区域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19-08-0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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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淄博发布《关于淄博市小清河治理工程占地区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要求在淄博市小清河工程占地区土地征用线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

通告显示,建设征地范围包括三部分。小清河分洪闸以上分洪道:分洪道隔堤至分洪闸,长 1.5公里,横向范围为小清河中堤至北堤,宽度 80~360 米。分洪闸以下分洪道:分洪闸至姚套公路桥,长 17.2 公里,横向范围为南水北调干渠右岸征地线外 50 米。分洪道北堤:分洪道隔堤至姚套公路桥,长 19.0 公里,横向范围为小清河北堤背水侧堤脚外 10 米。以上征地区域具体以埋设界桩为准。

在淄博市小清河工程占地区土地征用线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苗木;执行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除按规定正常调动、婚嫁、复转军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外,禁止人口迁入。

通告要求,桓台县、高青县人民政府和项目法人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建设征地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调查工作,落实好迁占土地补偿、人口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马玉姝)

(马玉姝)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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