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将树立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根据要求,经过申报推荐、评价验收等程序,2020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单位通过验收后报上级审核批准;市级示范单位通过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德州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德州将树立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19-08-0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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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全市将在各级公共机构树立一批市级示范单位,并择优推荐申报创建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同时遴选一家国家级能效领跑者,以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要求,经过申报推荐、评价验收等程序,2020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0年6月底前,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对创建工作进行审核验收。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单位通过验收后报上级审核批准;市级示范单位通过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德州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在评价标准方面,包括基础评价、特性评价和附加评价3个部分,总计110分。基础评价部分合计90分,包括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部分10分,分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类型,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参照国家机关进行评价;附加评价部分10分。同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满足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要求。

各县(市、区)要结合前三批示范单位和本地区年用能量超过500吨标准煤的单位,统筹开展示范单位创建与公共机构节能环保工作,兼顾机关、学校、医院三大领域,至少确定2家单位进行申报,确保在2020年底前实现“县县有示范”。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贺莹莹)

(贺莹莹)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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