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我们一定要耐心细致”“审查调查中,我们要充分发挥大数据功能。”7月12日,在黑龙江省桦南县纪委监委案件讲评会上,县纪委第二纪工委书记葛本勇以土龙山镇洪林子村会计边宏达案件为例,讲解调查思路,交流查办心得。
2018年底,桦南县纪委监委在一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由县财政局提供的全县危房改造户名单和土龙山镇提供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名单中,重复出现了一个叫边宏达的人,通过身份证号码比对,竟然是同一个人,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村干部居然也是贫困户?是真贫困,还是有猫腻?为了弄清这一事实,桦南县纪委监委决定立即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展开调查。
调查组首先调取了当年洪林子村所有危房改造卷宗,并在其中找到了边宏达的农户贫困证明、危房改造申请书等申报材料。看上去材料完备并没有什么问题,可让调查组成员不解的是,一个村会计咋就成了贫困户?经过对材料的分析,调查组决定,一方面找负责材料审批把关的村主任张宏军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安排人员深入洪林子村走访摸排。
“危房改造申请为什么都是你签字而不是村书记签字?
“我们村当时没有村书记,所以就都由我签字。”
“那边宏达的申请材料也是你签的字了?”
“边宏达?我不记得我给他签过啊,难道他也申报了危房改造补助?”张宏军非常诧异的表情让调查组的同志感到有点意外。
“这不是你签的吗?”调查组成员追问道。
“嗯……像是我的字,但不是我签的。我印象中绝对没有给边宏达签过!”张宏军辨认了半天后,非常笃定地回答道。
同一时间,从走访摸排那边传来信息,村里的村民都反映当年危房改造时,村会计边宏达家的房子也进行了修缮,而且他还和大家说是自己花钱。
综合各方情况,调查组认为边宏达有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伪造贫困户信息,骗取国家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金的嫌疑,并决定立即约谈边宏达。
“房子是我自己花钱盖的。”面对调查组的询问,边洪达这样答道。
“那为什么贫困户危房改造卷宗当中有你的申请材料,而且补助发放明细中还有你的签字?”调查组成员指着边宏达的申请材料问道。
“这……这,我……我错了……”在调查组充足的证据材料面前,边宏达低下了头,并交代了伪造贫困户身份,骗取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金的事实。
原来,在2012年4月,土龙山镇统计各村危房改造户名单,得知这一消息后,边宏达便起贪念,想趁着这次机会把自家的老房子也修一修,但是作为村会计,他肯定是不符合标准的,可是又不想错过这个“好时机”,最终他选择铤而走险,耍起了“小聪明”。
他先是利用自己村会计的便利,依照其他贫困户的申请材料样式,伪造了自己的申请材料,又利用保管村委公章的便利条件在材料上加盖了公章。可这村主任签字咋办呢?想到村主任平时对他非常信任,交代给自己的事情很少过问,边宏达便模仿张宏军的笔迹给自己的材料签了字。伪造好所有材料后,他又偷偷将自己的材料塞进了全村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的卷宗里,一同提交到了镇乡建管理所。
就这样,边宏达从村会计变到贫困户,再由贫困户变到村主任,一人分饰三角,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场骗取国家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金的“好戏”,2012年9月,边宏达在房屋翻建完成后,如愿以偿地将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金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2019年2月,桦南县纪委监委给予边宏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土龙山镇政府对村主任张宏军作出诫勉谈话处理。
“本想占点小便宜,省点翻盖房子的钱,可到头来房子还是我自己花钱盖的,还受到了纪律处分,乡亲们也都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真是丢人啊……”当看到自己的处分决定时,边宏达后悔地说。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在扶贫资金上动手脚,损害的是老百姓最切身的利益,对这样的问题必须严查。只有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给村级‘微权力’戴上‘紧箍’,才能切实保证基层群众的利益不被侵害。”桦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铁民说。(许斌)
(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