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车辆限号措施重大调整 外地车纳入尾号限行

具体如下:  (一)每周一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1 和6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禁止在南昌大桥桥面、朝阳大桥桥面、英雄大桥桥面通行,需要过江的非机动车由八一大桥、南昌大桥、朝阳大桥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或赣江大桥通行。

南昌车辆限号措施重大调整 外地车纳入尾号限行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2019-08-0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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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昌8月5日电 本网5日从南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昌将维持机动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尾号限行区域基本保持不变;将外地车牌纳入尾号限行管理措施,并取消“两桥两路”(南昌大桥、八一大桥、阳明路、八一大道)外地车牌车辆分时段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号管理

自2019年9月6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机动车(含本地机动车、外地机动 车以及临时号牌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内按车牌尾号实行轮流限行的 管理措施(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车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 字实行轮流限行)。具体如下:

(一)每周一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1 和6的机动车;

(二)每周二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2和7的机动车;

(二)每周三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捭最后一个数字为3 和8的机动车;

(四)每周四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4 和9的机动车;

(五)每周五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5 和0的机动车。

二、限行区域

(一)洪城路、抚河南路、施尧路的灌婴路口至三店西路口段、 三店西路、井冈山大道的三店西路口至洪都南大道口段、洪都南大 道、洪都中大道、洪都北大道,洪都高架(不含)、沿江北大道、抚 河北路(八一大桥下-滕王阁隧道)、滕王阁隧道、沿江中大道(红 谷隧道交接口_南昌大桥段)(不含)的合围区域(九洲高架不含)。

(二)八一大桥。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准许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 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公共汽车、公路客运车辆、大型客车(含单位班车)、旅 游客运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喷 涂有统一标识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

(三)邮政专用车、运钞车、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和插电式混 合动力汽车)、本市巡游出租汽车;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环卫、市政、园林、道路养护、垃圾清运的专项作业 车辆,按公安交管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四、非机动车禁止在南昌大桥桥面、朝阳大桥桥面、英雄大桥桥面通行,需要过江的非机动车由八一大桥、南昌大桥、朝阳大桥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或赣江大桥通行。

五、行人、非机动车禁止在高架桥、立交桥、城市快速路、隧道(供机动车通行)内通行。

六、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排气排放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七、交通部门合理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交通出行保障,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实现公共交通良性协调发展。

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机动车违反限号规定的行为证据,并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2019年9月6日起,原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3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限号管理措施的补充通告》、2014年12月18日发布的《关于轨道交通2号线阳明公园站、福州路站、八一广场站及福州路至八一广场区间施工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关于限制外地车辆号牌通行措施)同时废止。

凡违反“限行令”闯禁车辆,将被处罚200元、计3分。(秦海峰 陈燕红)

(秦海峰 陈燕红)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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