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开展建筑领域安全整治,安全落实不力直接罚企业负责人

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从7月底起到10月底,全市住建部门将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德州开展建筑领域安全整治,安全落实不力直接罚企业负责人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2019-08-0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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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从7月底起到10月底,全市住建部门将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聚焦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涉及危大工程的高危项目,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停工整改;持续排查整治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地下暗挖、地下管网等危大工程的安全隐患;抓好监管范围内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市政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检查发现安全承诺不履行、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对责任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并进行处罚,公示处罚结果,实施联合惩戒。

实施更加严格的执法检查,在检查内容上,要实施“两场”联动,严厉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擅自施工、压级压价、抢赶工期等施工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在处理处罚上,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立案查处、公开执法结果并跟踪整改落实,涉及刑事犯罪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

持续落实严管重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发生爆燃事故的;因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三违”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经挂牌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的。被“一票否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公开通报并实施联合惩戒,对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表彰奖励。

此外,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一律责令整改直至停工。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贺莹莹)

(贺莹莹)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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