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诉前和解办结民事公益诉讼案

为科学准确认定该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后果,无锡市检察院委托江南大学等单位的5位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某染料油墨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为35.18万余元。

江苏无锡:诉前和解办结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
2019-07-29 13:20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江苏无锡:

诉前和解办结民事公益诉讼案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宋世明 袁丹)日前,某染料油墨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一案在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程序和解结案,该公司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35万余元和专家论证意见费用2.7万元。据悉,这是江苏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公开听证诉前和解的案例。

无锡市检察院在审查赵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一案时发现,某染料油墨公司生产中所用的原、辅材料中的甲醇、异丁醇、分散染料和聚乙烯醇缩丁醛,油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残渣、中间体废物等以及生产、配制过程中产生的含颜料、油墨的有机溶剂废物都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

该院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违法事实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不能证明2013年至2015年间产生的约14.4吨危险废物依法委托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处置;二是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间,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墨桶520余只(约2吨)出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万某进行处置,违反了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该公司多次向检察机关主动提出愿意就生态损害赔偿进行和解。承办检察官向检察长作了汇报并获得批准后,决定在全省率先启动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

早在2018年4月,无锡市检察院就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根据该《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侵权行为人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和解请求,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以与侵权行为人通过公开听证程序进行和解。

为科学准确认定该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后果,无锡市检察院委托江南大学等单位的5位专家进行论证并出具专家意见。根据专家意见,某染料油墨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给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为35.18万余元。

为保证听证过程的公开公正,该院还专门邀请相关主管部门领导、江南大学专家和本院检务督察部门的人员参与听证。在听证过程中,某染料油墨公司对检察机关依据专家意见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全部接受,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听证会后,该公司董事长表示:“无锡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充分听取我们和其他各方的意见,出具的专家意见也非常专业和公平,我们对这种处理方式表示满意!”

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在参加完听证会后说:“公开听证这个程序处理案件的方式非常好,既让涉案企业在一个公开公正的程序中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又让企业深刻认识到了实施环境侵权行为的危害后果。”

据悉,在办理这起案件过程中,主管部门专门邀请了公益诉讼检察官对相关领域内的100余家企业作了公益诉讼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公益损害预防协作。

卢志坚 宋世明 袁丹

(卢志坚)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