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并作出消防安全标准承诺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7月29日,国新办就《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据初步估算,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并作出消防安全标准承诺即可投入使用、营业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2019-07-2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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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国新办就《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称,消防制度审批改革以后,企业和群众能从中获得什么样的政策红利?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表示,《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据初步估算,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艺龙

(刘艺龙)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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