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7月29日电 据新西兰天维网编译报道,近日,中国女子黄女士在新西兰奥克兰工作期间遭遇无良雇主,后者使用无效合同迫使她交回工资,并解雇了她。最终,黄女士选择向劳动部门投诉,并获得了8.5万新西兰元(约38.81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据悉,从2016年10月起,黄女士(Qishan Huang)持工作签证在新西兰奥克兰的Independent Prosperity工作。在此期间,该公司商业主管Angela Churchill曾以未达到销售目标为由,要求黄女士向公司返还2.2万新西兰元(约10.05万元人民币)薪水,并放弃14个星期的工资,依据是Churchill提供的一份合同。但黄女士之前并不知道这份合同的存在,也没在合同上签过字。
据奥克兰雇佣关系局调查,Churchill提供的证据很多都是站不住脚的。“我不接受Churchill女士提供的证据,她(黄女士)从未见过这些协议,而且这些协议上并不是她的签名。”雇佣关系局调查人员Anna Fitzgibbon表示。
此外,Churchill曾在给黄女士的邮件中威胁她会丢掉工作。调查人员认为,这些邮件反映出雇主存在过错。“我已经审阅了这些电子邮件,即便黄女士没有达到Churchill女士的期望,也不至于警告她可能会丢掉工作。”雇佣关系局调查人员Fitzgibbon表示。
黄女士还称,Churchill女士曾有两次批评她旷工,但她是为了拜访客户。该公司其他雇员提供的证据也显示,他们上班的时间主要是在拜访客户。
最终,奥克兰雇佣关系局要求Independent Prosperity公司对黄女士遭受的屈辱、损失的薪资以及其他各种费用赔偿8.5万新西兰元(约38.81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