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活动需审批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就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按照学生集体活动审批管理规定,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集体活动。

河北省教育厅: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活动需审批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07-15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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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就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活动需审批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马利)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就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及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高温天气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积极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全力保障学生安全,防止因高温、山洪、泥石流等造成学生群死群伤事故。

要强化接送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提高驾驶员、随车照管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落实幼儿接送交接规定,杜绝将幼儿遗落在接送车辆内造成的高温致死事故。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尽到监护人职责,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防范溺水、交通、火灾、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学生伤害事故。各级各类学校应针对假期外出旅游、集体活动较多等特点,教育学生出行乘车遵守交通法规。重点加强对学生路途涉水过河、暴雨后遭遇洪水、遭遇雷电等异常天气的应急避险教育。

通知明确,节假日期间是传销等不法组织的活跃期,各高等学校要专门开展一次防范传销、校园贷和金融诈骗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假期学校要加强饮食、消防、宿舍用电等管理,加大校园治安巡查力度,严格执行留校学生外出登记和外来人员入校审查登记制度,避免发生留校学生食物中毒、火灾、意外伤害等事故。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按照学生集体活动审批管理规定,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集体活动。

(马利)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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