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非法进售假烟19万余元 男子被判三缓三,罚款8万元

2015年至2018年5月间,赵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处大量进购走私烟、假烟、非烟草专卖局配送卷烟对外销售,经营金额19万余元。

三年非法进售假烟19万余元 男子被判三缓三,罚款8万元

来源:半岛晨报 2019-05-2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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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2015年至2018年5月间,赵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处大量进购走私烟、假烟、非烟草专卖局配送卷烟对外销售,经营金额19万余元。法院审理查明赵某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涉案其他五人也被依法判刑。

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8年5月间,赵某大量进购走私烟、假烟、非烟草专卖局配送卷烟对外销售,让于某驾车运送给张某、姜某、朱某、林某等下家牟利。张某、姜某、朱某、林某等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购大量走私烟、假烟、非烟草专卖局配送卷烟对外销售。

2018年5月29日,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经过长期摸排后采取统一行动,将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营卷烟的赵某等6人抓获归案,同时当场查获大量涉案卷烟。民警在赵某超市、于某的车上查获赵某涉案香烟386条,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随后在张某和姜某居住的住处及车辆,查获涉案卷烟1413.4条,价值16万余元。在朱某的母亲家中查获涉案卷烟1219条,价值7万余元。朱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赵某烟款5万余元。在大窑湾“某通讯店”内、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某租用的地下车库及车内,查获涉案卷烟1106条,价值11万余元。在张某的仓库,查获涉案卷烟270条,价值1万余元。赵某累计涉案经营额19万余元。

法院认为,赵某等六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市场管理秩序,公诉机关指控六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的罪名成立。法院最终判决:赵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张某等五人获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缓期执行,并处罚金七万至六千元不等。

(岳宇艳)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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