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会昌县城镇职工医保二次补偿
开始啦!
2019年5月20日-6月20日
1、2018年度参加了会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2、2018年度发生在“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负部分超过2000元或者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和大型检查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000元。
1、现场办理。参保人本人申请的,需本人身份证及农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家属代办的,需参保人的身份证及本人(或家属)农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以及家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方式。如果没有现场办理或逾期未办理的,直接将补偿资金转入参保人员本人的医保卡个人账户上。
会昌县月亮湾社保大楼一楼大厅医保经办6号窗口
政策待遇:超出部分补偿比例为80%
举个栗子
王先生参加了赣州市职工医保,去年患病住院花费6万元,医保基金已经报销4.3万元,其中自费和超限价费用0.2万元,二次补偿个人负担部分为6-4.3-0.2=1.5万元,2000元以上部分是1.3万元,可报销80%。因此,李先生此次可获得的二次补偿金为1.3×80%=1.04万元。
符合条件的人抓紧时间去办理吧!
来源:综合会昌县医保局
编辑:杨鑫 编审:温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