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袁敏)4月24日,遂宁市纪委监委发布信息称,日前,经遂宁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遂宁市船山区纪委监委对龚云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龚云川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服务管理对象礼金、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龚云川身为中共党员和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丧失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在组织初核期间四处打听案情,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遂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国资委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龚云川开除党籍处分;由遂宁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船山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袁敏)